独立法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资质许可

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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