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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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