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第五章 执 行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可向稽查局提出申请,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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