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章 执 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可向稽查局提出申请,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