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检 查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税收强制措施: (一)纳税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已按履行期限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所担保税款的; (二)税收强制措施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 (三)税收强制措施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 (四)其他法定应当解除税收强制措施的。
- 制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检 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税收强制措施: (一)纳税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已按履行期限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所担保税款的; (二)税收强制措施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 (三)税收强制措施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 (四)其他法定应当解除税收强制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