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托管人应当持续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专门的资产托管部门和符合托管业务需要的人员、系统、制度; (二)具有经营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的资格; (三)未发生影响托管业务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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