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第八十条独立法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 第二节 监督管理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