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
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七十八条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附件4)。 有听力障碍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有视力矫正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佩戴眼镜。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 第二节 监督管理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附件4)。 有听力障碍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有视力矫正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佩戴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