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第六十条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