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

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条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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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