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 第一节 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准予驾驶机动车听力辅助条件。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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