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零五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提交审验材料、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委托书。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