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认定条件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在孵企业是指注册且实际运营在孵化器内,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被孵化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