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三章 认定程序第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孵化器认定工作。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