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沿海航标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沿海航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章 航标配布第八条配布沿海航标,应当编制沿海航标配布图和沿海航标配布方案,并报上级沿海航标管理机构审批。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