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沿海航标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三章 航标配布

第七条

配布沿海航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配布沿海航标的类别,应适应沿海通航条件及航行需要,并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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