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沿海航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部公布的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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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航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