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沿海航标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沿海航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章 航标维护第十六条负责沿海航标维护的单位,应当建立沿海航标维护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落实沿海航标维护管理制度,加强对沿海航标的维护,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