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沿海航标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三章 航标配布

第十条

设置沿海航标,应当以经依法批准的沿海航标配布图和沿海航标配布方案为依据,做到标位准确、安装牢固,效能可靠。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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