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鼓励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采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性能的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现场混装生产技术。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