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商务部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措施,予以执行。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