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法制机构应当按照行政处罚委员会审理会的处理意见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载明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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