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
各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要求自行组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 制定机关
- 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广电总局 网信办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