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九条第六章 考核与监督第二十九条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的,由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制定机关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广电总局 网信办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