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考核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地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继续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和承担下一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依据。
- 制定机关
- 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广电总局 网信办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考核与监督
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地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继续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和承担下一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