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考核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职称,以及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换发的重要条件。

制定机关
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广电总局 网信办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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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