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五章 继续教育机构第十六条继续教育机构每年须将培训方案、课程内容、授课师资等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制定机关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广电总局 网信办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