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风险分类管理第二十五条保险公司进行资产风险分类的频率应不低于每半年一次。当出现影响资产质量的重大不利因素时,应及时调整风险分类结果。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