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风险分类管理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强化信息系统保障,维护风险分类功能安全稳定运行,确保能及时有效调取资产相关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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