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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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