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4号)第六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商业银行通过其它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应当参照适用本办法规定的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债权实施债转股适用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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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4号)第六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