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4号)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4号)第五十九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九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职需要,可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外部审计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其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说明。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