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