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五章 罚 则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已获得进网许可证的电信设备进行重复检测、发证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责令改正。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