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罚 则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企业未在获得进网许可的设备外包装和刊登的广告中注明进网许可证编号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