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电信设备检测机构或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必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检测机构或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剽窃或泄露生产企业的技术秘密。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电信设备检测机构或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必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检测机构或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剽窃或泄露生产企业的技术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