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及其外包装必须标有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产品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和保修卡;对国家规定包修、包换和包退的产品,还应有相应的凭证。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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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