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进网许可证和进网许可标志

第十八条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中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当重新办理进网许可证。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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