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进网许可程序

第十四条

我国与其它国家或地区政府间签署电信设备检测实验室和检测报告相互认可协议的,按协议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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