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五章 处罚第三十四条在医师资格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