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医师资格考试

第三十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与实施,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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