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确有专长考核

第十九条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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