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出师考核
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