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出师考核第十条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