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