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除治松材线虫病,规范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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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