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被检查对象对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干涉粮食和储备部门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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