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行政处罚决定 /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四十四条

听证结束后,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决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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