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粮食和储备部门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等活动,以及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