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一条

粮食和储备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移送违法线索。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