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文监测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水文监测资料属于国家秘密的,对其密级的确定、变更、解密,以及对资料的汇交、传递、存储、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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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监测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