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第五条第五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内设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负责建立执法监督制度机制,统筹执法监督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